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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越货盖勒特x妙手仁心阿不思(年轻时候的感情线雷同原著)

有ooc有天雷有狗血有小邓生崽,想写一个不用动脑子的爽文,现在跑还来得及~!

  

  睡吧亲爱的,我必如雪崩再来。

       Emily-San Fermin


  

  >>>00 凤凰图

  

  尼克·勒梅坐在小酒馆里,外面的天下着大雪,吧台后面身材热辣的老板娘一边擦酒杯一边冲着每一个悄悄瞟她的男人抛媚眼。勒梅两只手都藏在棉氅里,眼睛望着门外。

  

  他的客人大约过了两刻钟才到,魁梧健硕的北欧男人穿着帐篷一样的斗篷,胡子上沾着冰晶,走进来嗓音轰隆让老板娘给他的马喂水。

  

  勒梅给他点了一杯咸狗,男人将杯壁的海盐尽数舔掉又呲牙咧嘴地一口喝干烈酒,又把那瓣青柠檬扔进嘴里粗鲁地干嚼,他弯腰从自己的狼皮背包里掏出一个沉重的,裹着牛皮纸的盒子。

  

  勒梅伸手要拿,那男人一把将盒子按住,狗毛帽子下的眼睛巡睃四周:“钱。”

  

  勒梅从腰带上取出钱袋,也来不及数,拉开抽绳隔着桌子全部扔给客人,那人低眉往黑漆漆的袋口一看,这才收回手来。

  

  客人拿了钱便起身到吧台去,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金币与老板娘调情,勒梅却低头看着那个盒子,羊皮纸撕开之后里面露出成色极好的暗红色绒布面,上面用金线绣了一只凤凰。

  

  他盯着那只凤凰看了一会儿,北欧男人回来了,他脸上有一个鲜红的印子,老板娘在他身后娇笑着挤压她领口下雪白的胸部,男人的眼睛也看到那只凤凰,笑着说:“神话故事,不当真为好。”

  

  “什么故事?”女人娇滴滴地问。

  

  男人回答:“英格兰有一支古老的家族,人人身上都有凤凰图腾,图腾越完整的血统越纯,血统越纯的越赋神力。”他故意压低声音,“带着完整图腾的后人就算是男的也能生孩子,而且还好生的很。”

  

  老板娘捂嘴笑着打他的胸脯,勒梅头也不抬,挥了挥干枯如柴的手粗声粗气地说:“没人见过。”

  

  男人女人都不屑地看着他,而他把书重新包好,将面前的干马提尼一饮而尽,又丢了几枚铜钱在桌面上,站起来走进了风雪中。

  

  >>>01 穿颅

  

  午夜的警察局灯火通明,蒂娜·哥德斯坦恩把一摞卷宗仍在桌面上,立刻把枕着胳膊打盹的忒修斯·斯卡曼德吵醒了,他红着眼睛抬头,脸上被风衣的衣领压出一串红印。

  

  “人呢?”蒂娜问。

  

  忒修斯不回答,只是皱着眉头从口袋里抽出一支烟,蒂娜给他划了火柴,他眯着眼睛狠狠吸了一口,这才醒过来:“都安排出去守各个路口了。”

  

  “没用。”女警官说,她一屁股坐在忒修斯的咖啡杯旁,“格林德沃到底进没进城我们都不知道,他跟英格兰唯一的联系就是一个十年前死掉的姨婆,格林德沃估计连她埋在哪儿都不知道。”

  

  “德奥边境的巡查组说有人目击到格林德沃重伤,”忒修斯夹着烟又开始啃自己右手光秃秃的手指甲,“所以旅馆、医院、诊所我们都得查。”

  

  蒂娜望着忒修斯明显极度缺乏睡眠所以发青的脸:“你说一个受了重伤的人,不回自己舒适的大本营去,反而到一个从未踏足过的国家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忒修斯直勾勾地望着窗外黑漆漆的夜色:“盖勒特·格林德沃不是一般的人。”

  

  格林德沃的确不是普通人,他父亲是十九世纪末期的大毒枭,年轻时靠着从南美倒卖枪械到前线发了家,后来又垄断了几个墨西哥的罂粟种植园,他开垦荒地提炼无籽大麻,将运输成本减低七成,售价却抬高四倍,老格林德沃四十二岁就在因斯布鲁克南面背山建起城堡,地基下是无数森白相籍的骸骨。

  

  他半生作孽,据说老来才得了独子,因此对盖勒特宠爱有加,然而树大招风老格林德沃在自己72岁晚宴的当夜猝死在了第15个夫人的怀里,人们声称他死于脑溢血,然而盖勒特回到奥地利的第一件事就是撬开亡父的棺椁,从已经腐烂了皮肉下面找到了三个枪眼。

  

  十五夫人当夜便被盖勒特在种满欧石楠的城堡花园里活活打死,尸首悬挂在门柱上,肚腹都被乌鸦吃空,最后只剩一副柔软破烂的冰凉皮囊,丢在积满了大雪的山涧里。

  

  盖勒特继承父亲家业之后手腕比起老格林德沃更狠戾,他先处理了几个觊觎他位置不满他作风的元老,又毫不留情把十五夫人笼络的亲信赶尽杀绝。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彻底成了欧洲各国敢提不敢抓,抓了不敢审的头号危险人物。盖勒特·格林德沃,据说他腰带上的一枚宝石,就能买的下英格兰女王的府邸。

  

  说起这个名字警察局人人都恨得牙痒,但真要说起捉拿他,到没有一个人敢吱声。

  

  但现在不一样了,据说盖勒特被不要命的仇家在公路上趁着暴雨用死马拦了汽车,隔着玻璃一枪轰碎了半个脑袋,出事儿的地方碎玻璃渣里还真的有弹壳,只是血迹被大雨冲刷的一干二净,巡查组只找到了一小块头皮,上面连着撮染了血的、金子般的长发。

  

  照片传到英格兰来,倒是因为黑白所以看不出颜色,忒修斯用短秃的指甲敲了敲那张照片,然后说:“我现在不怕抓不住他,我就怕他死了。”

  

  蒂娜小声:“死了不也好吗。”

  

  “这种人活捉更有用。”忒修斯摇头,又掏出烟盒来,墙角的座钟低沉地响了几声,他手里动作一顿,像个兔子般跳起来:“我去接我弟弟!”

  

  蒂娜还没来得说话,他早都跑地没影了。铺满了文件和照片的桌子上立着一只相框,是他和弟弟纽特·斯卡曼德穿着短裤在海边的合影。

  

  ——

  

  阿不思从医院下了最后一台手术回家,穿过最后一条小巷的时候被人从后面劈了一记手刀,然后双手双脚用牛皮绳裹了三四道,前后一抬像是牲口般扔进了汽车里。

  

  那绑匪下手并不很重,约莫过了半刻钟阿不思便清醒过来,张眸看到的便是一张白皙的女人脸,只是他的眼镜不知道落在哪儿了,所以只是闻着那人身上冷香,脸却看不分明。

  

  “我觉得你们找错人了。”他呼吸平缓,尽可能吐字清晰。

  

  女人仍盯着他看,与此同时伸出手来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掏出铜制的名牌,上面刻着:


       伦敦医院  医师  阿不思·邓布利多

  

  “我觉得没错。”她说着,将名牌塞回到阿不思的口袋里,她口音很奇特,听上去并不是英格兰人。

  

  阿不思侧卧在车厢里,他觉得自己酸痛的脊椎好像散了架,冰凉又坚硬的车底并不友好,残酷地硌着他的胯骨。

  

  他抬头往车窗外看去,黑漆漆的夜空渐渐被灯光照亮,空气中传来咸腥味,汽车似乎正在通过伦敦桥。那个黑发女人坐在他旁边,怀里似乎抱着一柄步枪,她用枪托不耐烦地敲击着司机的座椅,大喊着:“Beeil dich!”

  

  “Die polizei ist direkt vor uns.”司机抖抖索索地回答。

  

  阿不思听不懂他们在交流什么,只是看着那个黑发女人突然站了起来,她风衣下面穿着长及大腿的皮靴,靴底金属反光冷冽。

  

  那女人一把推开车门,然后手脚利索地将步枪上膛,笔直程亮的枪管顺着洞开的车窗伸向前方,海风吹拂她黑色的长发,她将眼睛贴在瞄准镜上。

  

  枪管一连串冒出火光,巨响令人暂时失聪,阿不思睁着眼睛,他在空气中嗅到了血腥味。

  

  车子飞速驶过桥面,女人张狂地大笑起来,她用左手按着枪管以减缓后坐力,阿不思越过她纤细的腰肢看到至少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跌倒在地,他们的身体像空麻袋一样从桥面滚落到海里,脸上满是血迹。

  

  疯子。

  

  阿不思望着她关上车门重新坐下,那根枪管热得发红,而她还在快意地笑着,凑过来的灰色眼睛里竟然流露着少女看到礼物般满足的神色。

  

  “害怕吗?”她温柔地问。

  

  阿不思做梦一样看她:“你杀了人?”

  

  “哈哈哈哈。”女人大笑起来,她双腿夹着枪用右手摸了摸阿不思冷汗淋漓的下巴,倾身过来用鼻尖蹭过他耳侧的头发,声音极轻柔又极妩媚,“我真的有点喜欢你呢。”

  

  阿不思觉得自己的体温又降低了半度,他嗅到女人身上有一股很好闻却难言的味道,昏暗的车厢里他用余光都能看到她皮风衣下白皙柔软的胸口,像层云后的明月。

  

  阿不思挪开目光,那女人觉得无趣,却又似乎忌惮什么所以没再多说,只是砸了咂嘴坐回了原处。

  

  汽车很快停了下来,阿不思又被抬牲口一样地抬到外面,他睁着眼睛想要看看周围环境,然而头上却立刻就套了一只黑口袋。

  

  他余光看着湿润的土壤变成青色的石板路,然后又变成红棕色的木质地板,再然后是台阶和白瓷砖。

  

  口袋拿掉了,他的眼镜被一双温柔的手重新戴回到鼻梁上,阿不思适应灯光后,看到的是一间非常昏暗的屋子,看上去像是某个废弃的集体浴室,地砖和墙砖都是惨白颜色,砖缝里有可怕的暗红色污渍,中央是一只很长的、锈迹斑斑的金属水槽。

  

  他对面站着两个健硕的男人,一人端着一把枪,枪管指着自己。

  

  而男人中间有一个金发少女,她显然并不是刚才汽车里的那个,她更年轻也更纤弱,有一张极秀美的温柔的面孔,穿着银灰的丝绸长裙,踩着一双粉色搭扣的软底高跟鞋。

  

  “邓布利多先生,”她倒是有一口标准的英格兰口音,语气也温和许多,“很抱歉用这样的方式邀请您前来,如果不是有要紧的事情,这路程可能会更愉快许多。”

  

  她说话时倒好像真的很遗憾似的,但阿不思想他们要是能放下枪另外再把自己松绑的话这种情绪可能会更真实一点。

  

  “你们到底想干嘛?”他问,即便在这样干净的环境中他仍然觉得周围萦绕着血的味道。

  

  “先生需要您。”女孩走过来在他身边坐下,她也很香,烫成波浪的金色短发精致而服帖,阿不思望着她近在咫尺的,看上去满是哀伤的眼睛,恐惧比香气更快地将他包裹起来。

  

  “需要我?”他觉得自己的舌头从没这么难用过。

  

  “他受了伤。”女孩惋惜地说,阿不思这才明白过来——恐怕这女孩嘴里的先生是什么身份神秘的大人物,受了伤却不方便到医院去,所以便把医生绑来了。

  

  那又何必杀人呢。阿不思想到滚落进海里的那几个警察,心里又冷了几分,权贵的命是命,凡人的就不是吗?

  

  但被枪指着脑袋,拒绝的话是说不出口的,阿不思点了点头,说:“方便让我去见一下你家先生吗?”

  

  “当然。”女孩笑着抬了一下眼睛,便有人过来给阿不思手腕脚腕上的牛皮绳用刀子割开,阿不思仔细看了一眼,那是屠夫剔骨用的宽背刀,刀身上有血槽,这种刀一旦刺中大血管,血流到死都止不住。

  

  阿不思站了起来,那女孩带路穿过澡堂,瓷砖中的下水管道能窥见几团纠结的毛发,一眼看上去便知道属于人,阿不思又想到那柄刀,心脏完全沉到了脚底。

  

  澡堂外面是一个简易手术室样貌的房间,中间的手术台上躺着一个金发男人,穿着靴子的腿比台子还长出一截,空气里血与腐烂的味道很重,手术台旁边站着一个面容愁苦的秃顶男人,衣服上满是血迹。

  

  他看到阿不思,像是见了救星,眼睛里竟然流出泪。

  

  “先生今天凌晨被击中了头部,”阿不思正要低头去看,就听到女孩在旁边说,“此后一直昏迷。”

  

  阿不思点了点头,借着电灯的光向那个躺着的人脸上看,他身上盖着毯子只露出肩膀及脑袋,许多狰狞的新伤纵横在肩头,苍白的脸因为失血而发青,金色浓密的睫毛安静地伏在眼下,这位“先生”看上去还算年轻,面相有些眼熟,从尖削的下巴和高挺的鼻梁也可见是个很英俊高贵的人,只可惜他的英俊要在今天戛然而止,因为那脸上有一道伤口从脸颊划至下巴,已经缝好了针,只是针脚很不精细,粗糙得像是在缝皮口袋。

  

  但这些都只是皮肉伤,最严重也最致命的问题在他脑袋的侧后方,那里一个血洞勉强用棉花塞着,一拿掉就汩汩地冒血,阿不思比划了一下角度,然后摇头说:“可能伤了眼睛。”

  

  “哪只?”女孩问了一个怪问题。

  

  阿不思看了看她:“左眼。”

  

  “左眼不能伤。”女孩说。

  

  阿不思忍不住笑:“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先生只有左眼。”女孩又说。

  

  阿不思眉毛微微一皱,他扒开那男人的右边眼皮一看,眼窝里晶莹剔透一颗银白色的玻璃珠。

  

  “能活着就不容易了。”他说,言外之意是瞎了的总比死了强。

  

  “左眼不能伤。”女孩重复,她脸上表情仍然温柔,阿不思却从那柔软的皮肤下读出了残忍。

  

  “我尽力。”他说着,将自己的风衣脱掉,然后挽起衬衫的袖子来。

  

  “给我拿剪刀镊子和钢针、铁楔还有锤子,”他利落地吩咐,秃顶男人用衣袖擦了擦亮晶晶的额头,阿不思又冲着刚才给自己割绳子的男人说:“把你的刀给我。”

  

  男人怀疑地看着他,却还是递了过去。

  

  阿不思将刀在手中掂弄了几下,又反手将自己的领结解下来,他一排雪白银牙咬着刀背,双腕抬起用领结将自己及肩的红发在脖颈后束住。

  

  他这一系列动作做完,几杆冲着他的枪管才垂下去。

  

  阿不思又叫人端来一锅热水,给器械消毒的时候抬起头来问女孩的名字,女孩回答奎妮,他点了点头,又问一直站在角落里的黑发女人叫什么,那女人并不开口,奎妮便说她叫文达。

  

  阿不思点了点头,先用剔骨刀给昏迷不醒的男人将伤口附近的金发剃掉露出头皮来,然后又用刀剥开头皮,做完这些之后他冲着文达说:“你过来帮我。”文达有些诧异,却还是走了过来,阿不思又摇头:“放下枪。”

  

  文达不清不愿地把步枪丢下,赤手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但阿不思向旁侧了一步,说:“按着他。”

  

  文达不明白一个已经昏迷的人到底还有什么必要按着,但她还是听话地把双手放在了男人肩上。

  

  阿不思又摇头:“按着耳朵,用力。”

  

  文达便将那双冰凉凉的耳朵左右夹在腕间,她并没有用太多力气,但随即她便明白了阿不思为什么要让她帮忙。

  

  因为医生从热水里捞起一枚拇指粗的铁楔,将楔子尖的那一面戳进裸露在外的头骨缝隙里,他另一手抓着铁锤,开始顺着骨缝狠凿。

  

  奎妮吓得脸色发白,连文达的表情都变了,这个年轻的英格兰医生俊美安静看上去温文尔雅,然而凿起人的头骨来却从容地像是在凿一垒红砖,下手狠准哐哐作响。

  

  骨屑飞溅间奎妮忍不住往身边医生的脸上看去,他面庞白皙嘴唇单薄,一双碧蓝的眼睛藏在镜片后水般湿润又水般清澈,说起话来温柔,专注的样子又很迷人,火红的头发有一两缕垂落在耳侧,其余的被牢牢束起露出天鹅般颀长柔美的脖颈,他穿着正统严整的西裤和衬衫,腿很长腰又很细,细腰上裹着双排扣马甲,扣子扣到下巴,只是因为弯腰所以能从节节小巧的椎骨下看到苍白的皮肤,和隐匿在衣领边缘的一个细小的、鲜红的尖刺。

  

  阿不思很快凿下一块头骨,然后放进旁边的瓷盘里。文达忍不住往那个拳头大的血窟窿里看,鲜红的血里面是粉白的脑仁,脑仁上显而易见一个创口,黑漆漆地延伸到内部。

  

  “不是穿透伤。”阿不思说,“还好。”

  

  文达不明白这个还好的意思,随即就看到医生拿起剪刀将脑仁外面的一层硬膜十字剪开,他丢下剪刀换了镊子,左手钳着右手手腕,将镊子顺着创口往里面伸,他的手极稳,比任何端枪的杀手还要稳得多,平直进去平直出来,镊子尖钳着一枚弹头。

  

  是小型运动枪弹,装药量并不很高,文达瞥了一眼,心里的巨石落地。

  

  看来先生的选择倒是没错。她看着阿不思染血的十指穿梭缝合伤口,他动作很快又细致,针脚整整齐齐漂亮极了。穿颅术她只是道听途说,却没有实际见过,将人的脑袋打开还能活,这是没人敢信的事情。

  

  但先生信,先生信,她就信。

  

  虽然她想不明白先生是怎么知道英格兰有一个会穿颅术的医生,又是什么时候知道了他的名字,但那时候大雨下得像是天漏了洞,开完冷枪的杀手不知去向,肠穿肚烂的死马将整条路都堵死,司机歪斜着脑袋早就没了呼吸,她冲上去打开车门的瞬间先生便从里面滚出来,他脸上满是血,雨水冲刷伤口让它们翻白如同一个个嘴巴,他蓝色的那只眼睛怒睁着,嘴里鱼一般吐出成串的血泡,文达附耳在他唇边,而他舌头痉挛只说出一个陌生的名字来:

  

  阿不思·邓布利多

  

  ——tbc

  

  小格小邓早就私定过终身,已经有崽,但小格不知道。

     晚点可能发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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